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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校园读书,要遵守的规矩挺多,真的,烦人!这不,在这春暖花开之日,本来是人心舒朗的,却因在宿舍里挂蚊帐挂出问题来,真叫人郁闷!
随着大地的回春,不知是不是“春天不洗澡”的缘故,反正夜里是“处处蚊子咬”正是:夜里常闻巴掌声,梦中不知死多少。但是,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吧,于是,我就从超市买了新蚊帐,当天就挂起来了。
谁知,第二天,我就因为挂上这雪白雪白且散发阵阵清香的蚊帐而被宿舍检查人员提出严重警告.我就纳闷了:难道挂蚊帐就会影响舍容吗?或者说挂上蚊帐就是扰乱宿舍内务,就是摆放不整齐了?又或者是不讲卫生,而是藏污纳垢之所了?
于是,我仔细翻阅了学院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面的内容,它是这样描述的:学生起床后应按统一要求摆放好床上用品、书籍、生活用品等,宿舍内禁止乱涂乱画乱贴。由此看来,挂蚊帐好像没有违反规定吧。难道说蚊帐不属于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吗?又或者说挂蚊帐就是乱涂乱画乱贴了?本来,对宿舍进行检查就很不应该,这不是怀疑我们的自理能力吗?(虽然有极少数同学是不自觉)居然还怕挂上蚊帐后阻碍检查人员的视线,这事后询问检查人员,他这样解释道:“学校生活部就是这样规定的,历界的学生检查人员也是这样执行的,我们也没有办法。你要挂也可以啊,晚挂早拆,避开检查时间就行了。”
无语!什么叫没办法?中国人不是常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此处不是说政府官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而是为了说明中国人做事的灵活性)的吗?何况规定是死的,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而人是活的,时代在发展,人应该与时俱进,法律法规也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才对。须知,法律法规也是人制定的,人无完人,因此,这些法规总会存在一些漏洞,这就需要我们去灵活运用它,而不是死板地去执行!
大家都知道,同一种病症,医者会视寒暑、昼夜、剥复、盈虚、动静、男女诸般牵连而确定医疗之法,只有庸医才会死照医书,对病人“一视同仁”同样,如果社会发生了一件事件,而法律对这类事件的描述是笼统的,这时,我们就会通过此事件来进一步完善法律。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就对食品监控方面的法律进行修补、完善。
其实,说不许挂蚊帐,或者只能夜挂朝拆,也许是之前的某位“严厉”的师兄突发的“灵感”这个天才的“灵感”就被后来的师弟师妹们引申为“经典”而流传下来,后人约之为俗。我说人啊,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的洗涤,无数成败兴废的时代的考验,尚且瞒过了无数达者贤人的法眼而仍存有糟粕,何况是学院所谓的法规呢?试想,假如当初李贽只是一味地信守儒家的“规定”怎么会有后来的“离经叛道”;假如人人都信守文言文里所谓的“规定”怎么会有白话文的产生与发展;假如袁隆平一味地信守杂交水稻的“规定”又哪里会有“东方魔稻”的诞生?
如果我们继续遵守这些值得怀疑其合理性的规定,也许我们将会被培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或“好学生”但是,慢慢的,我们就会变得封建时期的农民那样,只会逆来顺受,连自己应当拥有的权利都不敢去争取,还谈什么建立民主社会!又如果祖国的青少年们都在虔诚地遵守生活中的种种规定,后果又会怎样?君且思之。
依我看来,蚊帐是可以挂的,朋友,你认为呢?
在大学校园读书,要遵守的规矩挺多,真的,烦人!这不,在这春暖花开之日,本来是人心舒朗的,却因在宿舍里挂蚊帐挂出问题来,真叫人郁闷!
随着大地的回春,不知是不是“春天不洗澡”的缘故,反正夜里是“处处蚊子咬”正是:夜里常闻巴掌声,梦中不知死多少。但是,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吧,于是,我就从超市买了新蚊帐,当天就挂起来了。
谁知,第二天,我就因为挂上这雪白雪白且散发阵阵清香的蚊帐而被宿舍检查人员提出严重警告.我就纳闷了:难道挂蚊帐就会影响舍容吗?或者说挂上蚊帐就是扰乱宿舍内务,就是摆放不整齐了?又或者是不讲卫生,而是藏污纳垢之所了?
于是,我仔细翻阅了学院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面的内容,它是这样描述的:学生起床后应按统一要求摆放好床上用品、书籍、生活用品等,宿舍内禁止乱涂乱画乱贴。由此看来,挂蚊帐好像没有违反规定吧。难道说蚊帐不属于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吗?又或者说挂蚊帐就是乱涂乱画乱贴了?本来,对宿舍进行检查就很不应该,这不是怀疑我们的自理能力吗?(虽然有极少数同学是不自觉)居然还怕挂上蚊帐后阻碍检查人员的视线,这事后询问检查人员,他这样解释道:“学校生活部就是这样规定的,历界的学生检查人员也是这样执行的,我们也没有办法。你要挂也可以啊,晚挂早拆,避开检查时间就行了。”
无语!什么叫没办法?中国人不是常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此处不是说政府官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而是为了说明中国人做事的灵活性)的吗?何况规定是死的,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而人是活的,时代在发展,人应该与时俱进,法律法规也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才对。须知,法律法规也是人制定的,人无完人,因此,这些法规总会存在一些漏洞,这就需要我们去灵活运用它,而不是死板地去执行!
大家都知道,同一种病症,医者会视寒暑、昼夜、剥复、盈虚、动静、男女诸般牵连而确定医疗之法,只有庸医才会死照医书,对病人“一视同仁”同样,如果社会发生了一件事件,而法律对这类事件的描述是笼统的,这时,我们就会通过此事件来进一步完善法律。如“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就对食品监控方面的法律进行修补、完善。
其实,说不许挂蚊帐,或者只能夜挂朝拆,也许是之前的某位“严厉”的师兄突发的“灵感”这个天才的“灵感”就被后来的师弟师妹们引申为“经典”而流传下来,后人约之为俗。我说人啊,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的洗涤,无数成败兴废的时代的考验,尚且瞒过了无数达者贤人的法眼而仍存有糟粕,何况是学院所谓的法规呢?试想,假如当初李贽只是一味地信守儒家的“规定”怎么会有后来的“离经叛道”;假如人人都信守文言文里所谓的“规定”怎么会有白话文的产生与发展;假如袁隆平一味地信守杂交水稻的“规定”又哪里会有“东方魔稻”的诞生?
如果我们继续遵守这些值得怀疑其合理性的规定,也许我们将会被培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或“好学生”但是,慢慢的,我们就会变得封建时期的农民那样,只会逆来顺受,连自己应当拥有的权利都不敢去争取,还谈什么建立民主社会!又如果祖国的青少年们都在虔诚地遵守生活中的种种规定,后果又会怎样?君且思之。
依我看来,蚊帐是可以挂的,朋友,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