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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的今天,我担任某服装公司的总经理。能取得如此成就,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了。在打拼和努力的过程中,我永远忘不了那名街头艺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至今想来,还如此真切地发生在我眼前。他说过“成熟的人就应该过上好日子。所谓成熟,不仅仅是指身体的发育的成熟,还包括思想精神的完善和成熟。一种创新意识,接受改变的思想,他一定会成功的。”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为了庆祝我们班夺得篮球三连冠,我和同学到一间朴素的酒吧喝了点酒。当时不胜酒力的我醉了。萌子吵着闹着,说要把我送回家去。对于萌子的要求,我没拒绝,也没答应。我推着爷爷送给我的能为我挣足面子的脚踏车,歪歪扭扭地走到前面去。萌子一声不吭地跟在我身后。只要我的身体稍微倾斜,她便会冲到我的面前,扶着我的身体。
我懂的,萌子一直喜欢我的。我们的感情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我见不着她的人影,心里便总觉得空荡荡的。其实,我对她并不存在幻想。朋友们都能看出,她有一颗细腻的心。她有女人应该有的优点,比如温柔,善良,平易近人呀,等等。是的,谁能娶到她,那人肯定是走了几辈子的好运气了。奇怪的是,我一直没在朋友面前承认她是我的女友。朋友聚会的时候,她也只说是我的同学。我们俩就是这样耗着,结果还是走到一起。
酒精烧红我的胸膛,冷汗从额头渗出,一阵风迎面吹来,好凉快,好舒服。“萌子,萌子”我停住脚步,呼唤几声,但是我没听见萌子回应的声音。“萌子没有跟上来。”我心里嘀咕着,快速侧着脸,回头却看不见萌子的倩影。街巷里,稀稀拉拉的找不着半个人影。打着刺眼红灯的车子呼啸着飞过人行横道。在这么个漆黑的夜,突然丢了个人,我的心里慌得紧呀。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一直是在乎萌子的,只是我不习惯表达心中的感情而已,也许这就是不成熟的表现吧。
突然,一道弦音钻进了我的耳朵。弦音的调子有点凄凉,有份伤感。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岁月,但是我对音乐有一份独特的感受。如今,这道弦音就如同mtv播放那般真实,那般灵气。我读懂弦外之音,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呼声。
我寻着乐声,踏着碎步,走了过去。一名老大爷独自坐在被路灯照亮的可以避风的小角落里。他的手轻轻地拔动弦线,紧接着,一道道悲凉沧桑的弦音在夜空中飘荡。乐子钻进了我的耳膜,侵占了我年轻的心。老大爷戴着墨镜,穿着破烂的衣裳,一张麻袋铺展在街面上。我的眼睛直视老大爷的墨镜,我能看见墨镜后微闭的眼皮,但是我看不透墨镜后的灵魂。老大爷的一条裤筒空荡荡的,随风飘荡,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萌子蹲坐在大爷的对面,背对着我。萌子的屁股下垫着自己的跑鞋,留心倾听大爷的乐声。“笨丫头,这么冷的夜,还那么有耐性,真有个性!”我心里不禁感叹道。萌子的脚板套着被色素糟蹋的露出一个口的袜子。袜子是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刚买回来的时候,袜子还透白,散发出特别的香水味,可是到早上送给萌子的时候,它的底儿便有了嘴巴,可能晚上遭老鼠的光顾了吧。送给萌子的时候,萌子不嫌弃,收下了。她说“这是我收到的最特别的礼物。”
静静地,我站在大爷对面。我没有惊动萌子,萌子也没发觉我就在她背后。大爷对我露出淡淡的笑容。老大爷认识我的人,却不知道我的名字。每天放学,经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老大爷的目光总会落在我匆忙的背影上。当时,学习紧张,时间紧迫,我压根儿没闲情留意周围的人和事物。面对老大爷有神的眼睛,我的脸儿有点滚烫,像个犯了错事的小孩,低低地垂下头。这样的情况在我妈咪面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老大爷开始讲的故事了。故事拌着弦音,弦音配着风声,好轻柔,好清凉,好真实。透过弦音,我读懂了包含在弦音里面的凄凉和酸涩。
高高的云端有一座曾经被世人遗忘的大山。山里的老人说“只要翻过面前高可插入云的山峰,就可以看到眼前的繁荣和昌盛。”村里的孩子不相信,都认为那只是个传说而已。可是,我相信,并且第一次走出了大山。
山村气息纯净,温厚,我好喜欢哦。当我真正要离开大山的时候,我说不清心里是个啥滋味。我只记得,我还没走几步就回头看她几眼,那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我想,我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见上她一面了。
走的时候,我把宝贝儿子狗蛋带上。儿子好可怜哦,他刚出世就没了娘。最不幸的是,他得了一种怪病,村里头压根儿就没人能把他的病医治好的。我曾经笑着对狗蛋说“爹一定会治好你的病的。”我找遍了整座大山,就是没有一人能为狗蛋治病。长辈们让我带着狗蛋,走出大山,向外人求救。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决定这么做了。早上的风刮得我的脸蛋生疼。我带上一只盛水的木瓢子,背起狗蛋,上了路。
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大,好宽敞。我曾一时为大都市的繁华惶恐过。我第一次看到高楼,摸过影院巨画,搭乘电车,走过豪华高贵的门庭,还有红绿灯下黑白分明的人行横道。一下子,我被都市的洪流卷进了精彩斑斓的世界。狗蛋乖巧地趴在我的背上。当他看到都市新鲜的事物的时候,他枯瘦如柴的小手不停地挥动着,脚儿不安分地踢打我的屁股。我知道,他要下来。他要坐在大城市的街道上,给都市一个真诚的微笑,与都市亲密地接触。可是,我没让他如愿以偿,我还得赶路呢。
我们走在宽敞洁净的马路边上。路人不时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当时,我身上穿着的打了好几个大补丁麻布衣裳。城里的孩子说漂亮,说特别,他们硬要我脱下衣服跟他们的衣服交换。我没理会他们,背起狗蛋,匆匆忙忙地逃跑了。突然,一辆公车从我身旁经过,满车子的人热情地欢呼着,叫嚷着。他们从车窗探出头,朝我父子俩大笑。我不禁为他们的热情感动。
“乡里人,欢迎到大城市里来。这里的空气好自在,好新鲜”
原来,这是城里人欢迎乡下人的仪式。后来,我把那事情给淡忘了。我不认识字的,所以我问了人,找到一所私人医院。医院里的人对待病人和气温言。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我的是一名穿着大白外套,鼻梁上挂着两个银圈圈的帅医生。他把我和狗蛋请进他的办公室。我背着狗蛋,进了医生的办公室,便浑身打颤。我一直站着,没敢坐在既干净又红亮的高椅上。办公室里的一切东西太干净,太高级了,让我不敢触摸。虽然医生为我... -->>
两年后的今天,我担任某服装公司的总经理。能取得如此成就,我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了。在打拼和努力的过程中,我永远忘不了那名街头艺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至今想来,还如此真切地发生在我眼前。他说过“成熟的人就应该过上好日子。所谓成熟,不仅仅是指身体的发育的成熟,还包括思想精神的完善和成熟。一种创新意识,接受改变的思想,他一定会成功的。”
两年前的一个夜晚,为了庆祝我们班夺得篮球三连冠,我和同学到一间朴素的酒吧喝了点酒。当时不胜酒力的我醉了。萌子吵着闹着,说要把我送回家去。对于萌子的要求,我没拒绝,也没答应。我推着爷爷送给我的能为我挣足面子的脚踏车,歪歪扭扭地走到前面去。萌子一声不吭地跟在我身后。只要我的身体稍微倾斜,她便会冲到我的面前,扶着我的身体。
我懂的,萌子一直喜欢我的。我们的感情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我见不着她的人影,心里便总觉得空荡荡的。其实,我对她并不存在幻想。朋友们都能看出,她有一颗细腻的心。她有女人应该有的优点,比如温柔,善良,平易近人呀,等等。是的,谁能娶到她,那人肯定是走了几辈子的好运气了。奇怪的是,我一直没在朋友面前承认她是我的女友。朋友聚会的时候,她也只说是我的同学。我们俩就是这样耗着,结果还是走到一起。
酒精烧红我的胸膛,冷汗从额头渗出,一阵风迎面吹来,好凉快,好舒服。“萌子,萌子”我停住脚步,呼唤几声,但是我没听见萌子回应的声音。“萌子没有跟上来。”我心里嘀咕着,快速侧着脸,回头却看不见萌子的倩影。街巷里,稀稀拉拉的找不着半个人影。打着刺眼红灯的车子呼啸着飞过人行横道。在这么个漆黑的夜,突然丢了个人,我的心里慌得紧呀。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一直是在乎萌子的,只是我不习惯表达心中的感情而已,也许这就是不成熟的表现吧。
突然,一道弦音钻进了我的耳朵。弦音的调子有点凄凉,有份伤感。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苦难的岁月,但是我对音乐有一份独特的感受。如今,这道弦音就如同mtv播放那般真实,那般灵气。我读懂弦外之音,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呼声。
我寻着乐声,踏着碎步,走了过去。一名老大爷独自坐在被路灯照亮的可以避风的小角落里。他的手轻轻地拔动弦线,紧接着,一道道悲凉沧桑的弦音在夜空中飘荡。乐子钻进了我的耳膜,侵占了我年轻的心。老大爷戴着墨镜,穿着破烂的衣裳,一张麻袋铺展在街面上。我的眼睛直视老大爷的墨镜,我能看见墨镜后微闭的眼皮,但是我看不透墨镜后的灵魂。老大爷的一条裤筒空荡荡的,随风飘荡,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萌子蹲坐在大爷的对面,背对着我。萌子的屁股下垫着自己的跑鞋,留心倾听大爷的乐声。“笨丫头,这么冷的夜,还那么有耐性,真有个性!”我心里不禁感叹道。萌子的脚板套着被色素糟蹋的露出一个口的袜子。袜子是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刚买回来的时候,袜子还透白,散发出特别的香水味,可是到早上送给萌子的时候,它的底儿便有了嘴巴,可能晚上遭老鼠的光顾了吧。送给萌子的时候,萌子不嫌弃,收下了。她说“这是我收到的最特别的礼物。”
静静地,我站在大爷对面。我没有惊动萌子,萌子也没发觉我就在她背后。大爷对我露出淡淡的笑容。老大爷认识我的人,却不知道我的名字。每天放学,经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老大爷的目光总会落在我匆忙的背影上。当时,学习紧张,时间紧迫,我压根儿没闲情留意周围的人和事物。面对老大爷有神的眼睛,我的脸儿有点滚烫,像个犯了错事的小孩,低低地垂下头。这样的情况在我妈咪面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老大爷开始讲的故事了。故事拌着弦音,弦音配着风声,好轻柔,好清凉,好真实。透过弦音,我读懂了包含在弦音里面的凄凉和酸涩。
高高的云端有一座曾经被世人遗忘的大山。山里的老人说“只要翻过面前高可插入云的山峰,就可以看到眼前的繁荣和昌盛。”村里的孩子不相信,都认为那只是个传说而已。可是,我相信,并且第一次走出了大山。
山村气息纯净,温厚,我好喜欢哦。当我真正要离开大山的时候,我说不清心里是个啥滋味。我只记得,我还没走几步就回头看她几眼,那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我想,我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见上她一面了。
走的时候,我把宝贝儿子狗蛋带上。儿子好可怜哦,他刚出世就没了娘。最不幸的是,他得了一种怪病,村里头压根儿就没人能把他的病医治好的。我曾经笑着对狗蛋说“爹一定会治好你的病的。”我找遍了整座大山,就是没有一人能为狗蛋治病。长辈们让我带着狗蛋,走出大山,向外人求救。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决定这么做了。早上的风刮得我的脸蛋生疼。我带上一只盛水的木瓢子,背起狗蛋,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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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在宽敞洁净的马路边上。路人不时以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当时,我身上穿着的打了好几个大补丁麻布衣裳。城里的孩子说漂亮,说特别,他们硬要我脱下衣服跟他们的衣服交换。我没理会他们,背起狗蛋,匆匆忙忙地逃跑了。突然,一辆公车从我身旁经过,满车子的人热情地欢呼着,叫嚷着。他们从车窗探出头,朝我父子俩大笑。我不禁为他们的热情感动。
“乡里人,欢迎到大城市里来。这里的空气好自在,好新鲜”
原来,这是城里人欢迎乡下人的仪式。后来,我把那事情给淡忘了。我不认识字的,所以我问了人,找到一所私人医院。医院里的人对待病人和气温言。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接待我的是一名穿着大白外套,鼻梁上挂着两个银圈圈的帅医生。他把我和狗蛋请进他的办公室。我背着狗蛋,进了医生的办公室,便浑身打颤。我一直站着,没敢坐在既干净又红亮的高椅上。办公室里的一切东西太干净,太高级了,让我不敢触摸。虽然医生为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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