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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跟着当兵的父亲,我们每隔几年就要搬一次家。繁华的首都北京我们住过,偏僻的北国边城小镇我们也住过。10岁那年,我们全家搬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首府临河市。营房和宿舍都在市郊,我们住的也是平房,三间瓦房相对的大院子很宽敞,在这里我们一住就是五年。小院里记录了我许多童年的故事,而每年杀猪时吃槽头肉的事最让我难忘。
那时物资比较紧张,粮、油、肉、蛋、烟、酒、糖、茶,什么都是凭本供应。每个人的定量很少, 根本就不够吃的。也不知是谁先带的头,在自家院子里养起了猪。我也不甘落后,和父亲一起自己动手垒了猪圈、兔子窝和鸡窝。我们也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养鸡的活基本不用我管,但兔草和喂猪的野菜都要我去打。每天放学以后,我放下书包就提着筐拿着铲和小伙伴们一起, 到田野里去挖野菜了。
临河那个地方属河套地区,农田有黄河灌渠的水灌溉。那里地多人少, 土地十分肥沃。到处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小麦、玉米、高粮、胡麻等农作物。是自治区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古就有“黄河百害唯富一套”的说法。这里的庄稼长的好,野菜当然也长的很肥。田埂上、水渠边苦菜一棵挨着一棵,一片连着一片。那苦菜的叶子又宽又长十分鲜嫩,有时不注意把叶子碰断了, 它还会流出白色的乳汁。还有蒲公英,叶子上虽然长着刺有点扎手,但作饲料也是很有营养的。对了,蒲公英还有止血的作用,现在已是难得的中药材了,我那时经常会不小心把手碰破了,就找颗蒲公英用手搓一下,将搓出的汁液涂到患处, 血就止住了。每天我们都是连说带唱的乘兴而去,高高兴兴的满载而归。那时我家每年都养一头猪,春天父亲把刚满月的小猪崽买回家,全家人就开始精心喂养它了。我挖的野菜是它的主要饲料,当然也还要买一些麸子和玉米面掺和着。
那时我去挖野菜,每天都是下午6点走,晚上9点多才回来,每天都要走十几里路,时常还会遇到暴风雨。可我一点也没感觉到苦和累,心情特别愉快。首先那时受的教育就是“劳动者最光荣”“向工农兵学习”等等。那时的我对学习文化不太感兴趣,但对劳动却很赶兴趣,感觉很新鲜很好玩也很光荣。再就是感觉自己能为家里做点贡献,减轻家里的负担,也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是独子,邻居家有三个男孩其中老大比我还大两岁,他们家能做到的事我一定要做到,从不示弱,那时我每天挖的野菜都要比他们多,我养的兔子也比他们家的多。虽说累了一点,但早被胜利的喜悦给代替了。每天扛着满满一大筐野菜往家走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成就感。特别是每年入冬后杀猪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时候,那心情甭提有多高兴了。
那时还没有冰箱,每家院子里都盖了一个小屋,当地人称它为粮房,也就是存放粮食和杂物的房子。到了冬天它就成了一个天然的大冰箱。把杀好的猪羊肉挂在粮房里,可以吃一冬天。所以家家户户都是等到12月初上大冻了之后就开始杀猪宰羊了。每到这时炊事班的叔叔们最忙了,他们天天都忙着帮各家杀猪。每年都是大老王叔叔和小李叔叔来帮我们家杀猪,大老王叔叔是个山东大汉,个头有一米八,膀大腰圆特别有力气。记得每次都是找个星期天, 大老王叔叔一大早就来到了我家,在屋东头的空地上,支锅摆案作好各种准备之后,大老王叔叔在小李叔叔和我姨夫的帮助下,200多斤重的大肥猪,在他们手里挣扎了一会儿就被他们杀死了,大家都夸大老王叔叔是一刀准。
猪被杀死之后接着就是刮毛开肚,我把一大锅水烧开了等着。看着大老王叔叔在猪蹄上割了道口,再用铁棍插进去捅了几下,接着用嘴对着刀口使劲吹气,王叔叔真的很厉害,不一会就把猪吹的象气球一样,他们把吹起来的猪放到锅里泡了一下,接着就用铁刮子刮猪毛,很快刚才还是黑衣素裹的它,很快就被扒光变成了白色的裸体。
那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要用槽头肉宴请来帮忙的叔叔们。所谓槽头肉就是把猪头割下来之后的第一刀肉。王叔叔也不客气,把猪头割下之后,接着就把槽头肉割下来了,他割的很宽足有十几斤重。还大声对我说道:“小子快送给你妈去做红烧肉,过会儿叔叔就要用它下酒”我提着冒着热气的槽头肉, 飞也似的跑回家,妈妈早就在等着了。接过肉简单一洗,就开始把肉切碎下锅了,不久我就闻到了那令人垂诞的香味了。
叔叔们忙完了,妈妈把一桌子菜也准备好了。父亲把家里最好的两瓶河套老窖打开了,一看到酒王叔叔的脸就笑开了花。王叔叔喜欢喝酒,我们经常能听到他喝醉酒出洋相的故事。我父亲是滴酒不沾,所以我们家里供应的纯粮好酒都留着杀猪这天才喝。为了陪好两位叔叔,父亲把在下面当连长的小姨夫也叫来陪酒。我也不会喝酒,但作为家里的小男子汉和养猪功臣,理所当然的可以上桌一起吃菜。叔叔们大碗喝酒,我跟着大快吃肉。每年的这顿酒菜比过年的年夜饭还丰盛。酒管够,肉管饱。新鲜的槽头肉一般是吃不到的,加上它是用纯天然绿色饲料喂出来的, 它的味道特别的香,加上它又是自己的劳动果实,那真是吃在嘴里,美在心里,虽然几十年过去了,可直到今天,那香、那美仍回味无穷。如今的城市人是很难再吃到那样鲜美、那样纯正的槽头肉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跟着当兵的父亲,我们每隔几年就要搬一次家。繁华的首都北京我们住过,偏僻的北国边城小镇我们也住过。10岁那年,我们全家搬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首府临河市。营房和宿舍都在市郊,我们住的也是平房,三间瓦房相对的大院子很宽敞,在这里我们一住就是五年。小院里记录了我许多童年的故事,而每年杀猪时吃槽头肉的事最让我难忘。
那时物资比较紧张,粮、油、肉、蛋、烟、酒、糖、茶,什么都是凭本供应。每个人的定量很少, 根本就不够吃的。也不知是谁先带的头,在自家院子里养起了猪。我也不甘落后,和父亲一起自己动手垒了猪圈、兔子窝和鸡窝。我们也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养鸡的活基本不用我管,但兔草和喂猪的野菜都要我去打。每天放学以后,我放下书包就提着筐拿着铲和小伙伴们一起, 到田野里去挖野菜了。
临河那个地方属河套地区,农田有黄河灌渠的水灌溉。那里地多人少, 土地十分肥沃。到处都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小麦、玉米、高粮、胡麻等农作物。是自治区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自古就有“黄河百害唯富一套”的说法。这里的庄稼长的好,野菜当然也长的很肥。田埂上、水渠边苦菜一棵挨着一棵,一片连着一片。那苦菜的叶子又宽又长十分鲜嫩,有时不注意把叶子碰断了, 它还会流出白色的乳汁。还有蒲公英,叶子上虽然长着刺有点扎手,但作饲料也是很有营养的。对了,蒲公英还有止血的作用,现在已是难得的中药材了,我那时经常会不小心把手碰破了,就找颗蒲公英用手搓一下,将搓出的汁液涂到患处, 血就止住了。每天我们都是连说带唱的乘兴而去,高高兴兴的满载而归。那时我家每年都养一头猪,春天父亲把刚满月的小猪崽买回家,全家人就开始精心喂养它了。我挖的野菜是它的主要饲料,当然也还要买一些麸子和玉米面掺和着。
那时我去挖野菜,每天都是下午6点走,晚上9点多才回来,每天都要走十几里路,时常还会遇到暴风雨。可我一点也没感觉到苦和累,心情特别愉快。首先那时受的教育就是“劳动者最光荣”“向工农兵学习”等等。那时的我对学习文化不太感兴趣,但对劳动却很赶兴趣,感觉很新鲜很好玩也很光荣。再就是感觉自己能为家里做点贡献,减轻家里的负担,也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是独子,邻居家有三个男孩其中老大比我还大两岁,他们家能做到的事我一定要做到,从不示弱,那时我每天挖的野菜都要比他们多,我养的兔子也比他们家的多。虽说累了一点,但早被胜利的喜悦给代替了。每天扛着满满一大筐野菜往家走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成就感。特别是每年入冬后杀猪的时候,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的时候,那心情甭提有多高兴了。
那时还没有冰箱,每家院子里都盖了一个小屋,当地人称它为粮房,也就是存放粮食和杂物的房子。到了冬天它就成了一个天然的大冰箱。把杀好的猪羊肉挂在粮房里,可以吃一冬天。所以家家户户都是等到12月初上大冻了之后就开始杀猪宰羊了。每到这时炊事班的叔叔们最忙了,他们天天都忙着帮各家杀猪。每年都是大老王叔叔和小李叔叔来帮我们家杀猪,大老王叔叔是个山东大汉,个头有一米八,膀大腰圆特别有力气。记得每次都是找个星期天, 大老王叔叔一大早就来到了我家,在屋东头的空地上,支锅摆案作好各种准备之后,大老王叔叔在小李叔叔和我姨夫的帮助下,200多斤重的大肥猪,在他们手里挣扎了一会儿就被他们杀死了,大家都夸大老王叔叔是一刀准。
猪被杀死之后接着就是刮毛开肚,我把一大锅水烧开了等着。看着大老王叔叔在猪蹄上割了道口,再用铁棍插进去捅了几下,接着用嘴对着刀口使劲吹气,王叔叔真的很厉害,不一会就把猪吹的象气球一样,他们把吹起来的猪放到锅里泡了一下,接着就用铁刮子刮猪毛,很快刚才还是黑衣素裹的它,很快就被扒光变成了白色的裸体。
那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要用槽头肉宴请来帮忙的叔叔们。所谓槽头肉就是把猪头割下来之后的第一刀肉。王叔叔也不客气,把猪头割下之后,接着就把槽头肉割下来了,他割的很宽足有十几斤重。还大声对我说道:“小子快送给你妈去做红烧肉,过会儿叔叔就要用它下酒”我提着冒着热气的槽头肉, 飞也似的跑回家,妈妈早就在等着了。接过肉简单一洗,就开始把肉切碎下锅了,不久我就闻到了那令人垂诞的香味了。
叔叔们忙完了,妈妈把一桌子菜也准备好了。父亲把家里最好的两瓶河套老窖打开了,一看到酒王叔叔的脸就笑开了花。王叔叔喜欢喝酒,我们经常能听到他喝醉酒出洋相的故事。我父亲是滴酒不沾,所以我们家里供应的纯粮好酒都留着杀猪这天才喝。为了陪好两位叔叔,父亲把在下面当连长的小姨夫也叫来陪酒。我也不会喝酒,但作为家里的小男子汉和养猪功臣,理所当然的可以上桌一起吃菜。叔叔们大碗喝酒,我跟着大快吃肉。每年的这顿酒菜比过年的年夜饭还丰盛。酒管够,肉管饱。新鲜的槽头肉一般是吃不到的,加上它是用纯天然绿色饲料喂出来的, 它的味道特别的香,加上它又是自己的劳动果实,那真是吃在嘴里,美在心里,虽然几十年过去了,可直到今天,那香、那美仍回味无穷。如今的城市人是很难再吃到那样鲜美、那样纯正的槽头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