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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知道她讨厌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对上我,就会变得愤怒又厌恶,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着我,我想我会陷入疯狂,会不顾一切的将她掳走,像个**狂一样在我的车上占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让她离我远一点,我才能保持清醒。尽管她总是入侵我的梦,在梦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疯了,否则我不可能自找麻烦,跟她在一起绝对会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烦,只要我的理智还在,我都不可能容许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该死该死!小老虎今天是怎么了?她正在发春期吗?她居然对那个男人微笑!她怎么可以!
我是个白痴,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明知道不可能拥有她,她总有一天会属于某个男人,但我还是忌妒,我诅咒那个男人下地狱!
孟颖臻脑中的思绪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着眼,翻到日记第一页,再次看清楚日记的拥有人,确认那是黎之浚的签名与字迹。
她过度换气的喘息着,一股尖锐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泪水模糊了视线,那片文字在眼中剧烈摇晃。
那个高傲的混蛋喜欢她,黎之浚喜欢她!
她居然什么都不知情,以为他天生就喜欢以取笑她为乐,以为他是势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从云端跌下来,跌得越重越好。
将素描画像塞回日记本,再将日记归回原位,孟颖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乱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又为何会感到异常的伤心。就算黎之浚喜欢她那又如何?那也改变不了他对她态度恶劣的事实。
只因为他不准自己喜欢上她,所以他故意对她坏,让妯远离他,这种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这种说法,绝不!
她不喜欢那家伙,一点也不。她爱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绝对不是。孟颖臻站起身,双脚却是虚浮的,必须用两手撑住桌沿才能稳住。她在慌乱什么?为什么内心的动摇会如此剧烈?
她必须冷静,振作一点,这没什么大不了。黎之浚那家伙是活该,他对她不曾好过,一次也没有,他没有资格喜欢她。
安抚好就快崩塌的情绪,孟颖臻强迫自己走出书房,但是当她的双脚踏上阶梯时,膝盖忽然一软,她双手抓住手扶梯,狼狈的跌坐下来。
老天!她喜欢艾德格那个混蛋!
从她踏进纽约的上流圈子起,那个男人,艾德格,便彻底占领她的世界。
无论是因讨厌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经被那个男人占满。
想的,念的,记的,全是关于他。
每当她在各种场合巧遇他,她的胃部总会不自觉抽紧,肾上腺素激升,身体温度比往常还高。
她总是绷紧每一条神经,等着他前来挑衅或者下战书,慢慢地,她的眼里只看得见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记挂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为自己是厌恶他的,但其实内心深处,她渴望得到他的认同,渴望解除横亘在彼此之间的敌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记深邃的凝视,而不带一丝鄙夷,就只是单纯的凝视。
她喜欢他,她是喜欢艾德格的!不管他对她有多么恶劣,他们之间有过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经深深喜欢上他,只是不自知罢了。
所以那时在温莎小镇,她才会将黎湛误认为黎之浚,只因为潜意识里烙印着他的身影太深。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人是艾德格,不是吗?你会嫁给艾蒙,是因为艾德格的缘故吗?”阿曼达固执的疑惑声,此刻在她耳边讽刺的回响。
别露出那种无辜的表情勾引男人,你一点也不适合。
那晚在曼哈顿的书房里,当黎湛抱着她释放自己时,黎之浚傲慢的脸庞在她脑中闪现,清晰得让她从激情中惊醒。
耳边回荡的黎湛的喘息声,霎时间成了他傲慢的讽刺,清晰得仿佛他人就在她面前。
“不不!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她将额头抵住手扶梯的雕花铁架,神情绝望的喃喃自语。
她才是那个该死的混蛋,她假装自己分得很清楚,但其实从头到尾,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将黎湛当成黎之浚。
他的微笑,他说话的口吻,他挑眉的神情,他奚落她的那份傲慢全都像极了黎之浚,真正令她动心的部分,全都是属于黎之浚的个人特质。
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想起的都是出现在黎湛身上,那些与黎之浚相仿的感觉。
那些感觉像魔咒一般骗过她的心,她以为他不是黎之浚,自己便能够放心喜欢他,结果到头来,她喜欢上他的原因,却是因为在他身上看见黎之浚。
她害怕为黎湛生下孩子,因为潜意识早已看穿她自欺欺人的谎言,她爱的人是黎之浚,不是黎湛,她没办法接受自己生下黎湛的孩子!
内心深处那一块茫然的区域,终于能拨开涟雾看清,孟颖臻却掉入绝望的深渊,被黑暗呑没,看不见一丝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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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让她离我远一点,我才能保持清醒。尽管她总是入侵我的梦,在梦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疯了,否则我不可能自找麻烦,跟她在一起绝对会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烦,只要我的理智还在,我都不可能容许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该死该死!小老虎今天是怎么了?她正在发春期吗?她居然对那个男人微笑!她怎么可以!
我是个白痴,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明知道不可能拥有她,她总有一天会属于某个男人,但我还是忌妒,我诅咒那个男人下地狱!
孟颖臻脑中的思绪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着眼,翻到日记第一页,再次看清楚日记的拥有人,确认那是黎之浚的签名与字迹。
她过度换气的喘息着,一股尖锐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泪水模糊了视线,那片文字在眼中剧烈摇晃。
那个高傲的混蛋喜欢她,黎之浚喜欢她!
她居然什么都不知情,以为他天生就喜欢以取笑她为乐,以为他是势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从云端跌下来,跌得越重越好。
将素描画像塞回日记本,再将日记归回原位,孟颖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乱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又为何会感到异常的伤心。就算黎之浚喜欢她那又如何?那也改变不了他对她态度恶劣的事实。
只因为他不准自己喜欢上她,所以他故意对她坏,让妯远离他,这种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这种说法,绝不!
她不喜欢那家伙,一点也不。她爱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绝对不是。孟颖臻站起身,双脚却是虚浮的,必须用两手撑住桌沿才能稳住。她在慌乱什么?为什么内心的动摇会如此剧烈?
她必须冷静,振作一点,这没什么大不了。黎之浚那家伙是活该,他对她不曾好过,一次也没有,他没有资格喜欢她。
安抚好就快崩塌的情绪,孟颖臻强迫自己走出书房,但是当她的双脚踏上阶梯时,膝盖忽然一软,她双手抓住手扶梯,狼狈的跌坐下来。
老天!她喜欢艾德格那个混蛋!
从她踏进纽约的上流圈子起,那个男人,艾德格,便彻底占领她的世界。
无论是因讨厌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经被那个男人占满。
想的,念的,记的,全是关于他。
每当她在各种场合巧遇他,她的胃部总会不自觉抽紧,肾上腺素激升,身体温度比往常还高。
她总是绷紧每一条神经,等着他前来挑衅或者下战书,慢慢地,她的眼里只看得见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记挂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为自己是厌恶他的,但其实内心深处,她渴望得到他的认同,渴望解除横亘在彼此之间的敌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记深邃的凝视,而不带一丝鄙夷,就只是单纯的凝视。
她喜欢他,她是喜欢艾德格的!不管他对她有多么恶劣,他们之间有过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经深深喜欢上他,只是不自知罢了。
所以那时在温莎小镇,她才会将黎湛误认为黎之浚,只因为潜意识里烙印着他的身影太深。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的人是艾德格,不是吗?你会嫁给艾蒙,是因为艾德格的缘故吗?”阿曼达固执的疑惑声,此刻在她耳边讽刺的回响。
别露出那种无辜的表情勾引男人,你一点也不适合。
那晚在曼哈顿的书房里,当黎湛抱着她释放自己时,黎之浚傲慢的脸庞在她脑中闪现,清晰得让她从激情中惊醒。
耳边回荡的黎湛的喘息声,霎时间成了他傲慢的讽刺,清晰得仿佛他人就在她面前。
“不不!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她将额头抵住手扶梯的雕花铁架,神情绝望的喃喃自语。
她才是那个该死的混蛋,她假装自己分得很清楚,但其实从头到尾,她的潜意识里一直将黎湛当成黎之浚。
他的微笑,他说话的口吻,他挑眉的神情,他奚落她的那份傲慢全都像极了黎之浚,真正令她动心的部分,全都是属于黎之浚的个人特质。
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想起的都是出现在黎湛身上,那些与黎之浚相仿的感觉。
那些感觉像魔咒一般骗过她的心,她以为他不是黎之浚,自己便能够放心喜欢他,结果到头来,她喜欢上他的原因,却是因为在他身上看见黎之浚。
她害怕为黎湛生下孩子,因为潜意识早已看穿她自欺欺人的谎言,她爱的人是黎之浚,不是黎湛,她没办法接受自己生下黎湛的孩子!
内心深处那一块茫然的区域,终于能拨开涟雾看清,孟颖臻却掉入绝望的深渊,被黑暗呑没,看不见一丝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