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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最后一句岔到十万八千里,文臻已经笑眯眯端了梯子来,“自己爬下来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老妇人斜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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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意思?祷词?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写字祈福的习惯吗?
再说也不是写字,是用针扎出来的小字,扎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绝活。
隔壁也有一个院子,感觉比这边大,但是院墙很高,尤其两个院子共用的那一截墙,简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着那截墙,心想这是怕人爬过来呢还是怕她爬过去呢?
此时两个丫头已经拿了菜蔬过来,文臻便让她们自己去吃饭休息,她一个独立惯了的现代人,不习惯有人跟在身边,两个丫头乐得轻松,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随身的尖铲,带着绳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墙,找到那几朵刺字的花,统统摘了,再低头一看,果然那边墙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绳子系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来,支在墙头,再哧溜哧溜下来,慢慢拽绳,将梯子拽了下来。
看见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边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东西。
抢来梯子,她才看丫鬟拿过来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猪脚猪肝之流,鱼也有,品质不佳的鲢鱼。这闻家行事,永远透着一股“我面上给你说得过去,骨子里怎样我不管”的调调。
菜蔬倒还新鲜,不过是豆角青椒之类。
文臻倒不挑菜,她从小喜欢厨艺,三岁烧锅四岁炒菜五岁切丝摆盘,研究所漫长的岁月里,她有大把时间可以打磨厨艺,除了部分实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实际操作机会少,常规菜色没有不能驾驭的。
鲢鱼实在品相不佳,顺手扔进废料筐。她洗猪脚,刮干净,食盐搓皮,绰水后略微煸炒,啪啪几刀砍成小块,加料酒生姜入水煮,不断撇去浮沫,彻底没有浮沫后捞起沥干,另起锅,练糖,入油,熬出金红色的小泡泡后,放入香葱,桂皮,八角等等,笃笃笃翻炒出香。再放入猪脚翻炒,放酱油,加水,大火烧开小火慢炖。
猪肝以黄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几乎可以透光,姜片,葱结,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匀,大火快炒。
青椒炒鸡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搅得飞起,蛋液飞跃成一道金桥,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黄的泡儿,稍稍加了一点酒,增加鲜美度。
豆角干煸,加醋可增鲜解腻,醋从锅边缓缓淋入。黄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连小小的鼻头都似乎在发光。
隔壁似乎有点声响,文臻听见有人大声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声,在相邻的墙边转悠。
文臻不理会,一边煎炒烹炸,一边顺手从怀里掏出闻老太太给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针线封了口,文臻没拆,灰色的布面绣着一个形状有些怪异的图腾。
香气渐渐弥散,猪蹄的香,是一种非常浓烈腴厚闻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气,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气则清郁轻灵,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飘绿,是隐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鸡蛋的温醇馥郁香气所中和,化为一道既厉烈又温厚的香气,是大将之香。
诸般香气结合在一起,则是集醇香辣鲜于一身的复杂之味,难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这复杂而又光怪陆离的人生。
人间之香。
所谓好厨艺,色香味一样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时候,猪蹄红金闪亮,筷子轻轻一拨,皮肉便分离,皮与肉之间那一层晶莹的脂肪,灯下凝露生光。
豆角则是挂春一般的绿,新鲜幼嫩得仿佛玉雕,让人担心筷子一碰会不会碎。
青椒的翠和鸡蛋的黄结合起来便是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莴笋和猪肝的搭配可出鱼香。
那在墙边转悠的脚步,原本似要离开,但从第一缕香气飘出之后,便顿住了。
又过了一会,墙头上一阵簌簌微响。
文臻还是好像没听见。
三菜一汤,饭也好了,米不错,有种现代难见的天然清香,莹润闪亮又颗粒分明。
文臻坐下来吃饭。
迎春花颤动得剧烈,有人在墙头上开骂。
“那丫头,装什么装?还不过来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视高手终于来了。
文臻立即搁下筷子,出了厨房,头一抬。
满是迎春花的墙上,坐着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还以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个衣着华美的老妇人,穿一件福字连绵酱色莨绸长袍,袍子上不同写法的福字都以金线绣成,灿然生光,只是脸色太黑,和袍子的颜色浑然一体,像一头蹲踞在花丛中的母熊。
母熊手里正拿着一串迎春花,细细嚼着花瓣,一边嘴里咕哝着什么,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句颇有些装逼的话。
熊见她过来,将迎春花递过来,道:“热水绰过,凉水过一遍,以蜂蜜腌制,另加配方,制成金丸,宜治肿毒高热。”
文臻接了花,心想这老太太声音粗哑,和闻老太太半点也没一家人的感觉,一边笑道:“迎春有苦味,并不适宜做菜。”
“那倒是,”老妇人道,“远不如金雀花炖蛋,珠兰鱼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饼,也强之甚多……猪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说完咕咚咽一口口水,声音响得似熊在打盹。
最后一句岔到十万八千里,文臻已经笑眯眯端了梯子来,“自己爬下来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老妇人斜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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