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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回答。从床上站起来,黎华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自己养养精神,今天早些睡吧!提前说一声,晚安。”
出了毕文谦的房间,黎华看了看才入夜不久的天空,轻轻呢喃着。
“孙阿姨念叨,几个月不见你,你又长高了。其实毫无感觉的,也许只有文谦你自己吧……”
大约是因为黎华的话,是夜,毕文谦睡得安稳。
第二天,毕文谦难得地起得比黎华更早,练声之后,黎华也洗漱完并带了早饭过来。
一边吃着,黎华一边盯着毕文谦瞧。
“怎么了?”
“长得的确很俊俏,就是瘦弱了一点儿。”黎华下评论地点点头,右手拄在桌上,手指托着下巴,“虽然是歌唱比赛,但模样和台风总会产生影响。如果要挑毛病的话……有些娘娘腔的感觉。所以,我觉得,你唱《热血颂》的时候,第一遍最好用美声的那种唱法,更有阳刚气一些。”
“哦……”毕文谦似乎无言以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不喜欢娘娘腔吗?”
“娘娘腔嘛……”黎华莞尔一笑,“如果是指的长相和声音,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如果指的是骨头,我倒的确挺瞧不起的。”
不久,黎华带着毕文谦出了招待所。
因为要直播,这一次青歌赛是在每天晚上进行,但早早地到赛场,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事情。
到了电视台,黎华径直找到了也刚到不久的孙云,将毕文谦交了她身边:“孙阿姨,加油。”然后看着毕文谦,“晚上,我会在观众席上。不必刻意找我。”
说完,黎华便背着手,转身慢慢走了。
脉脉地看着她的背影,孙云拉住毕文谦的手,悄悄使了使劲儿:“儿子。”
“嗯?”
“爱有很多种,但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孙云叹了一口气,“你要对得起人家。”
“……我不是很明白,也没想弄明白,”毕文谦沉沉地答,“……也不敢太明白。”
“是吗?”
毕文谦看向了别处。
“儿子,你还小,所以她没指望你现在就明白,也没希望你太早明白。”孙云忽然拉着毕文谦往电视台外面走,“她的身子骨儿比你坚强,她为你走着一条路,这路还没有别人走过。人和人的交情,最怕生出斗米仇的杂念。你要想清楚,将来你们一起走的时候,彼此该怎么搀扶。”渐渐的,孙云慢下了步子,“……这些话,你现在要是听不懂,只要记着就够了。”
来到电视台门口,毕文谦忽然小声反问道:“妈,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听不懂呢?”
孙云摸摸他的头:“要真听懂了,那就最好。我孙云的儿子,路可以走得不好,但绝不能走错。”
后脑勺上的触感,在记忆中格外的熟悉。毕文谦点点头,木然地看着三三两两朝电视台里进的男男女女,猛地拉着孙云继续往马路边儿走。
斗米之恩,定然非图斗米之报。
孙云顺着毕文谦的步子,跟在后面,望着他的后背,微微笑着,默不作声。
毕文谦对孙云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触动,让他有些惊讶的反而是孙云竟会说出这些话来。
“妈,如果我没有唱歌,我们也没有来京城,您将会怎么生活?”
“我们已经来到这里了。”
“可是,王叔叔说他很嫉妒您,嫉妒您为我做的一切,因为他对自己的女儿做不到。”毕文谦坚定地说,“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妈。”
“是吗?”孙云不知道毕文谦的表情,嘴上不置可否,眼里却有些神采。
“我想唱个歌试试。”毕文谦停了脚步,“也许,这将是您如果留在江州的生活,也许这唱得对,也许唱得不对。”
依然不置可否,但孙云的口吻里藏了点儿溺爱:“哦?那我听听。”
80年代的非上下班时段,马路上没有多少车辆,和毕文谦在10年代的印象相比,简直是冷清得不像话。但也正好,不需要刻意提嗓门,就能让他的歌声被身边的孙云听清楚。
于是,他双手轻轻打起拍子,找着节奏,模仿起了孙云的口吻。“我出生,于40年代,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是应该。每天劳动,始终自爱,一点也不输给,正青春的女孩。我出生,于40年代,青春少艾转眼快成,老太太。当年的身段,再摆一摆,七折八扣还是有几分姿态。就算有什么惊动,也不会惶恐。因为已经,一眼朦胧。其实什么话我全都,听得懂,只是装作想不通。因为不想去追究,失去了的梦。所以说很享受平庸。但是总会有些时候,忍不住,年少般地蠢蠢欲动。想起55年的时候,万个念头。想起69年的时候,想要就有。来不及在改革开放,拼命追求,时间匆匆就溜走!想起55年的那种,不知忧愁;怀念69年的那种,毫无保留。七十年代为了生活,放了别的追求,现在也没空问自己,够不够?”
唱到这里,毕文谦拉起了孙云的手,含着笑,半唱半口白道。
“我们到了这个年代,面对事情需要多一点宽容。我们每天享受平庸,其实每个人的心中,还是会有好几个,未实现的梦。”
孙云掩着口,突然一把搂紧了他,良久才在他耳边呢喃。
“这首歌挺不错,但我不喜欢。因为,我已经有了你。”
(PS:张艾嘉的《60年代》,虽然唱得平庸,中规中矩。但歌却挺不错的。虽然内地的多数人不大会有明显的共鸣。另,恢复更新,4K表诚意~)
己的回答。从床上站起来,黎华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自己养养精神,今天早些睡吧!提前说一声,晚安。”
出了毕文谦的房间,黎华看了看才入夜不久的天空,轻轻呢喃着。
“孙阿姨念叨,几个月不见你,你又长高了。其实毫无感觉的,也许只有文谦你自己吧……”
大约是因为黎华的话,是夜,毕文谦睡得安稳。
第二天,毕文谦难得地起得比黎华更早,练声之后,黎华也洗漱完并带了早饭过来。
一边吃着,黎华一边盯着毕文谦瞧。
“怎么了?”
“长得的确很俊俏,就是瘦弱了一点儿。”黎华下评论地点点头,右手拄在桌上,手指托着下巴,“虽然是歌唱比赛,但模样和台风总会产生影响。如果要挑毛病的话……有些娘娘腔的感觉。所以,我觉得,你唱《热血颂》的时候,第一遍最好用美声的那种唱法,更有阳刚气一些。”
“哦……”毕文谦似乎无言以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你不喜欢娘娘腔吗?”
“娘娘腔嘛……”黎华莞尔一笑,“如果是指的长相和声音,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如果指的是骨头,我倒的确挺瞧不起的。”
不久,黎华带着毕文谦出了招待所。
因为要直播,这一次青歌赛是在每天晚上进行,但早早地到赛场,于情于理都是应该的事情。
到了电视台,黎华径直找到了也刚到不久的孙云,将毕文谦交了她身边:“孙阿姨,加油。”然后看着毕文谦,“晚上,我会在观众席上。不必刻意找我。”
说完,黎华便背着手,转身慢慢走了。
脉脉地看着她的背影,孙云拉住毕文谦的手,悄悄使了使劲儿:“儿子。”
“嗯?”
“爱有很多种,但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孙云叹了一口气,“你要对得起人家。”
“……我不是很明白,也没想弄明白,”毕文谦沉沉地答,“……也不敢太明白。”
“是吗?”
毕文谦看向了别处。
“儿子,你还小,所以她没指望你现在就明白,也没希望你太早明白。”孙云忽然拉着毕文谦往电视台外面走,“她的身子骨儿比你坚强,她为你走着一条路,这路还没有别人走过。人和人的交情,最怕生出斗米仇的杂念。你要想清楚,将来你们一起走的时候,彼此该怎么搀扶。”渐渐的,孙云慢下了步子,“……这些话,你现在要是听不懂,只要记着就够了。”
来到电视台门口,毕文谦忽然小声反问道:“妈,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听不懂呢?”
孙云摸摸他的头:“要真听懂了,那就最好。我孙云的儿子,路可以走得不好,但绝不能走错。”
后脑勺上的触感,在记忆中格外的熟悉。毕文谦点点头,木然地看着三三两两朝电视台里进的男男女女,猛地拉着孙云继续往马路边儿走。
斗米之恩,定然非图斗米之报。
孙云顺着毕文谦的步子,跟在后面,望着他的后背,微微笑着,默不作声。
毕文谦对孙云的话其实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触动,让他有些惊讶的反而是孙云竟会说出这些话来。
“妈,如果我没有唱歌,我们也没有来京城,您将会怎么生活?”
“我们已经来到这里了。”
“可是,王叔叔说他很嫉妒您,嫉妒您为我做的一切,因为他对自己的女儿做不到。”毕文谦坚定地说,“我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妈。”
“是吗?”孙云不知道毕文谦的表情,嘴上不置可否,眼里却有些神采。
“我想唱个歌试试。”毕文谦停了脚步,“也许,这将是您如果留在江州的生活,也许这唱得对,也许唱得不对。”
依然不置可否,但孙云的口吻里藏了点儿溺爱:“哦?那我听听。”
80年代的非上下班时段,马路上没有多少车辆,和毕文谦在10年代的印象相比,简直是冷清得不像话。但也正好,不需要刻意提嗓门,就能让他的歌声被身边的孙云听清楚。
于是,他双手轻轻打起拍子,找着节奏,模仿起了孙云的口吻。“我出生,于40年代,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是应该。每天劳动,始终自爱,一点也不输给,正青春的女孩。我出生,于40年代,青春少艾转眼快成,老太太。当年的身段,再摆一摆,七折八扣还是有几分姿态。就算有什么惊动,也不会惶恐。因为已经,一眼朦胧。其实什么话我全都,听得懂,只是装作想不通。因为不想去追究,失去了的梦。所以说很享受平庸。但是总会有些时候,忍不住,年少般地蠢蠢欲动。想起55年的时候,万个念头。想起69年的时候,想要就有。来不及在改革开放,拼命追求,时间匆匆就溜走!想起55年的那种,不知忧愁;怀念69年的那种,毫无保留。七十年代为了生活,放了别的追求,现在也没空问自己,够不够?”
唱到这里,毕文谦拉起了孙云的手,含着笑,半唱半口白道。
“我们到了这个年代,面对事情需要多一点宽容。我们每天享受平庸,其实每个人的心中,还是会有好几个,未实现的梦。”
孙云掩着口,突然一把搂紧了他,良久才在他耳边呢喃。
“这首歌挺不错,但我不喜欢。因为,我已经有了你。”
(PS:张艾嘉的《60年代》,虽然唱得平庸,中规中矩。但歌却挺不错的。虽然内地的多数人不大会有明显的共鸣。另,恢复更新,4K表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