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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熊宝对着秦雄扑过去的,它早就瞄准这伙人的头领,其他公熊见到熊宝的动向,放弃秦雄,寻找下一个目标。
擒贼先擒王,动物也遵循这个法则,而最强的,他们会留给首领,群熊中没有首领,所以公熊们瞄准了秦雄,但是当熊宝出现,它们自动退去时,也暗暗显现出熊宝在熊群的地位。
钟子琦笑着靠在墨九身上,墨九收了明阳剑,目光冷淡的看着前方血肉横飞的杀孽现场,鬼宫的人武功不低,面对几百头强壮熊兽也有一拼之力,但是经过赪颜训练的熊兽要功力值更高,爆发力更强,不管人数还是武力值都高出鬼宫的人,一拼之力也不过是一时,很快鬼宫众人后力不济,内力稀薄,反应慢了下来,被熊兽找到空隙一爪下去撤下一层皮肉,血腥味儿更浓了。
血的味道刺激着公熊们,它们兴奋的嚎叫着,兽性完全被激发,下爪更狠。
钟子琦低了眉眼,嘴角笑容也消失不见,场面太血腥,她有些不适应了。墨九看的兴致勃勃,仔细观察熊兽们的动作,时而感叹,时而佩服,脑中假设如果自己遇上这么一群,要如何应对,胜算又有几层,当发现师姐低了头不做声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异状。
墨九搂住钟子琦,将她的头按进自己的怀中,手掌盖住她的耳朵。
熊宝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将秦雄按在地上一顿揍:“嗷嗷!‘让你欺负大暖炉,让你欺负我妈妈,这么弱,你胆子咋这么大呢。’”
熊宝过于激动,扯断了秦雄的手臂。秦雄惨叫一声,捂着断口,来不及止血就被熊宝抓着另一个胳膊拎起来,轮了两圈砸墙上,妥妥的内伤,一口血喷出,彻底晕过去。
杀戮结束,人类没有一个站着的,全部败阵,熊兽舔着爪子上的血,津津有味。
钟子琦抬眼,看到熊宝也抬起血爪子伸舌头要舔,立刻阻止道:“不准舔。”
所有熊兽全部住口,抬头看向钟子琦,熊宝的舌头离爪子只有一寸,堪堪停住,一脸茫然的看着娘亲:“嗷嗷?‘为森莫?’”舌头还在外面,吐字不清了。
明明大家都在舔啊,为什么它不准舔?小孩子好奇心都是很重的,越不让它做,它越想做,血的味道太好闻,熊宝有些忍不住,小眼睛盯着娘亲,头往下快速一低,舌头碰上了爪子,尝到了血的腥甜味儿。
熊抱一顿,嫌弃的干呕:“恶,嗷!‘恶,好难吃,臭的。’”不好吃,比不上山里的动物好吃呢。
其他熊兽听了一愣,舔两口爪子,奇怪的想,挺好吃的啊,哪里臭了?
熊抱颠颠跑到娘亲身边,伸出爪子,开心道:“嗷嗷~‘妈妈给我擦爪爪=V=~!’”
“……”真想一拳砸下去,妈的熊孩子让它别舔别舔,到底尝了一口。
钟子琦掏出手绢和水开始给它洗爪子,墨九检查了下活口,居然一个没有,秦雄被熊宝砸到重伤,直接挂了。
熊兽没有爪下留情,对于敌人它们从不手软,不是驱逐就是直接拍死,很显然,鬼宫的人被它们划在拍死的范围内。
道路很快被熊兽清理出来,尸体拖到山体旁边挖坑埋了,地上的血迹蹭一蹭就被翻出来的土掩盖,熊宝举着湿漉漉的爪子,一脸忍耐,忍耐不伸舌头舔,它娘说了,要是敢舔,就打屁股。
熊宝躺在骡车上,举着爪子望天,啊~好像舔爪子啊,湿漉漉的好难受~
小驴很开心,它又可以拉着主人上路了,路旁边的草地上被啃秃一块,就这么会儿时间,公熊们在前面杀敌,它就躲在一旁淡定的啃草,吃饱的小驴心情很开心,甚至跟身旁的公熊聊起了天。
“嗬嗬~‘你们猎的猎物呢?什么时候烤了吃啊,能不能给我一块肉?’”
“嗷嗷?‘那玩意还能吃?我们都埋了。’”
小驴大惊,进而嫌弃:“嗬~‘你们太浪费了。’”
熊兽:“……”很浪费吗?要不然再挖出来?
钟子琦没有注意自家骡子居然惦记吃人肉,一心扑倒熊宝的教育中,她觉得有必要跟熊宝说说关于吃人的问题——这问题太严重了!
这问题不能直接问,要循循渐进,钟子琦坐到熊宝身边,熊宝还伸着爪子嗮太阳呢,看到娘亲过来,可怜兮兮的看了一眼。钟子琦笑眯眯的问:
“熊宝,你最爱吃什么啊?”
熊宝想想,回答:“嗷=V=‘是肉!’”
居然不是蜂蜜,熊兽是杂食性动物,肉类占饮食比例其实不到百分之三十,而熊宝确实很喜欢吃肉,它一头半大熊可以吃掉一头野猪,包括她自己都更偏好吃肉,看她爹应该也是无肉不欢,果然红熊族的血统不能与普通熊类对比。
钟子琦又问:“那你最喜欢吃什么肉?”
“嗷—V—‘老鼠肉’”熊宝咽咽口水,想到老鼠肉就有点饿了。
钟子琦揉眉头,儿子的口味太重了!
“你最讨厌吃的呢?”
熊宝一愣,怎么会有最讨厌的食物?它歪头想了一下,然后皱眉一脸厌恶的说:“嗷。‘人肉,血臭,肉也臭。’”刚刚那一口恶心死它了。
“……”
熊宝不喜欢人肉真是可喜可贺,可为什么她完全高兴不起来?
李家沟再往前走六日,就进入西北,穿过西北,越往北走越冷,前一晚下了场雨,气温更低,钟子琦裹着棉被坐在熊宝怀里,熊宝三米高的身子缩在一起给娘亲取暖,墨九衣服单薄,被风吹的脸色青白,虽然有内力护体,不至于冻坏,但是皮肤还是被冻的发白,这十天一路走来没有遇见一座城镇,也无法购买厚衣取暖,熊宝很想抱着大暖炉,但是它手臂没那么长,抱两个人就太挤了。
若是再变大点,小驴就拉不动了。
过了李家沟后,熊兽们就分散在山林中前行,现在也分布在民道两旁的树林中跟着。
又走了一段路,前方传来熊兽的吼叫声,钟子琦搓搓冻出鸡皮疙瘩的手臂,兴奋的说:“前方有城镇了,墨九,咱快点走。”
她买的棉被跟纳凉被一样,根本就不保暖,她现在每天坚持变身20个小时,如无必要不想变回熊身,这么一来面对寒冷的天气她就有点受不了了,只能躲在熊宝怀里,盖着它厚厚的毛发取暖。
墨九点头,拍着小驴屁股催它快点跑。
哒哒哒,民道上,一个骡车飞奔而过,奔着前方不远的桃林县跑去。
桃林县最近特别热闹,县里有名的大善人向员外家的小女儿要比武招亲,十里八乡会点功夫的都聚集在桃林县城,打算抱得美人归。
向员外的小女年方十六,闺名念,是附近有名的貌美女子,满十三的时候媒婆快要踏碎门槛,真可谓是一家有女百家求,向员外也甚是宠爱这名老来么女,女儿不点头,就绝对不嫁。
前段时间不知道怎么的,向念突然说要比武招亲,直接气晕老娘,他们虽然不是书香门第,但也是大户人家,怎么能将女儿嫁给个武夫?
但是不管向夫人如何反对,向员外宠女儿啊,比武招亲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按照老员外的话,他大儿子继承家业,二儿子出门另立家业也闯出一番天地,三儿子在衙门里当差前途不错,四儿子饱读诗书已是秀才之身,他们老向家第四代各个出息,女儿想找个功夫高的也未尝不可。
但是向员外还是不希望招来个草莽女婿的,所以定了三个要求,头一条就是识文断字,第二条无作奸犯科身家清白,第三条无亲事在身。
头一条就刷下去一大波人,向员外还向附近最大的门派罗刀门递了帖子,但是得到冯大侠外出,归期不定,让向员外好生失望。
冯大侠侠名在外,女儿又喜欢习武之人,他要是能招到冯大侠做女婿,也是美事一桩,可惜,天不作美,冯大侠出门了。
钟子琦他们进城的时候,正是比武的前一天,他们连客栈都没找,直奔成衣铺子,买了一堆棉衣和厚棉被,这天是越来越冷了。
吃饭的时候听到隔壁座谈起向家比武招亲的事儿,听到冯大海的名字时墨九楞了一下,没想到冯大哥去雪山,居然错过这等好事儿了。
冯大哥一直想找个温柔贤淑的民家妻子,不知道回来是否会为此事懊悔?
墨九有些分心,愣呵呵的咬着馒头,想着冯大海回来听到消息会是什么表情。熊宝偷偷问钟子琦:“嗷嗷,‘娘亲,比武招亲是什么啊?’”
“比武招亲就是娶媳妇啊,谁打赢了,媳妇就是谁的。”
饭菜很快上来,熊宝坐在凳子上,抱着饭盆啃啃啃,小山一样的包子迅速下降,引起周围人的侧目,墨九对周围目光不为所动,钟子琦也已经习以为常,又要了一盆包子,也吭哧啃起来,速度不比熊宝差。
两盆包子也就吃个半包,熊宝最后吃了五个肘子才算是饱了,他们一路吃过来,当初卖鹿的一千两银子,也花的差不多了,墨九打算去衙门看看有什么值钱的通缉犯,赚点外快,钟子琦想的是去林子里再打点猎物,最起码来钱快啊,墨九抓贼还要时间。
第二天,天刚亮,墨九就去衙门抓贼去了,钟子琦想带熊宝出城进山打猎,熊宝躺在床上哼唧:“嗷嗷~‘我不舒服,我不想去打猎。’”
钟子琦惊了,熊宝可从来没生过病,怎么突然就不舒服了?
在跟钟子琦再三保证问题不大,就是有点不舒服后,熊宝终于送走了娘亲,趴在窗户上看着钟子琦走出客栈,消失在街角,立刻跳下地,扭一扭身子,越变越小,变的跟小老鼠差不多的大小,蹭蹭蹭的跑出客栈,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跑去。
它想去看看比武招亲是什么样子,昨天听人说感觉很热闹啊,熊宝好奇一晚上,终于在天亮前想出装病这一招留下来,钟子琦前脚一走,后脚它就溜了。
熊宝常听长毛说它要在明年开春找个媳妇啪啪啪生宝宝,熊宝不是很懂,后来被长毛灌输了好多媳妇的好,什么很舒服啊,很温柔啊,公熊最爽的事儿啊,搞得熊宝也有点好奇了。
媳妇到底长什么样子呢?
熊宝跑到擂台旁看了,发现,媳妇真他娘的漂亮啊!
向念盖着红盖头坐在擂台上,旁边坐着大哥二哥四哥和父母,三哥正在台上发言,她怀里抱着一只比熊犬,这只比熊是她哥去海外番邦给带回来的,长得憨头憨脑,特别像一只小棕熊。
熊宝盯上的,就是它。
熊宝觉得,它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可爱的小熊,比妮妮还可爱,熊宝兴奋了,它决定,它要把这个媳妇娶回家!
“各位乡亲父老,我向家在次搭擂台为我家么妹比武招亲,比武者不可亲事在身,不可作奸犯科,身世清白,想必大家都认得我,若是有人敢欺瞒我,那我向三必会让他牢底坐穿。”
下面人群哈哈哈大笑,向家老三也笑道:“这第三,乃是最为重要的一条,比武者必须会识文断字,只要满足以上三条,均可上台打擂,赢得头筹就可迎娶我家小妹,比武中不可致死致残,向家已经请来城中最有名的回春堂大夫坐诊,若有受伤可免费医治。若有人下手毒辣伤人性命,我向三也是要抓他坐牢的。”妹妹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出晦气事。
台下有人笑道:“你们向家规矩真多,比武刀剑无眼,不能致死致残还比个什么武啊。”
向三冷笑:“若是... -->>
第一百四十七章
熊宝对着秦雄扑过去的,它早就瞄准这伙人的头领,其他公熊见到熊宝的动向,放弃秦雄,寻找下一个目标。
擒贼先擒王,动物也遵循这个法则,而最强的,他们会留给首领,群熊中没有首领,所以公熊们瞄准了秦雄,但是当熊宝出现,它们自动退去时,也暗暗显现出熊宝在熊群的地位。
钟子琦笑着靠在墨九身上,墨九收了明阳剑,目光冷淡的看着前方血肉横飞的杀孽现场,鬼宫的人武功不低,面对几百头强壮熊兽也有一拼之力,但是经过赪颜训练的熊兽要功力值更高,爆发力更强,不管人数还是武力值都高出鬼宫的人,一拼之力也不过是一时,很快鬼宫众人后力不济,内力稀薄,反应慢了下来,被熊兽找到空隙一爪下去撤下一层皮肉,血腥味儿更浓了。
血的味道刺激着公熊们,它们兴奋的嚎叫着,兽性完全被激发,下爪更狠。
钟子琦低了眉眼,嘴角笑容也消失不见,场面太血腥,她有些不适应了。墨九看的兴致勃勃,仔细观察熊兽们的动作,时而感叹,时而佩服,脑中假设如果自己遇上这么一群,要如何应对,胜算又有几层,当发现师姐低了头不做声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异状。
墨九搂住钟子琦,将她的头按进自己的怀中,手掌盖住她的耳朵。
熊宝从来没这么痛快过,将秦雄按在地上一顿揍:“嗷嗷!‘让你欺负大暖炉,让你欺负我妈妈,这么弱,你胆子咋这么大呢。’”
熊宝过于激动,扯断了秦雄的手臂。秦雄惨叫一声,捂着断口,来不及止血就被熊宝抓着另一个胳膊拎起来,轮了两圈砸墙上,妥妥的内伤,一口血喷出,彻底晕过去。
杀戮结束,人类没有一个站着的,全部败阵,熊兽舔着爪子上的血,津津有味。
钟子琦抬眼,看到熊宝也抬起血爪子伸舌头要舔,立刻阻止道:“不准舔。”
所有熊兽全部住口,抬头看向钟子琦,熊宝的舌头离爪子只有一寸,堪堪停住,一脸茫然的看着娘亲:“嗷嗷?‘为森莫?’”舌头还在外面,吐字不清了。
明明大家都在舔啊,为什么它不准舔?小孩子好奇心都是很重的,越不让它做,它越想做,血的味道太好闻,熊宝有些忍不住,小眼睛盯着娘亲,头往下快速一低,舌头碰上了爪子,尝到了血的腥甜味儿。
熊抱一顿,嫌弃的干呕:“恶,嗷!‘恶,好难吃,臭的。’”不好吃,比不上山里的动物好吃呢。
其他熊兽听了一愣,舔两口爪子,奇怪的想,挺好吃的啊,哪里臭了?
熊抱颠颠跑到娘亲身边,伸出爪子,开心道:“嗷嗷~‘妈妈给我擦爪爪=V=~!’”
“……”真想一拳砸下去,妈的熊孩子让它别舔别舔,到底尝了一口。
钟子琦掏出手绢和水开始给它洗爪子,墨九检查了下活口,居然一个没有,秦雄被熊宝砸到重伤,直接挂了。
熊兽没有爪下留情,对于敌人它们从不手软,不是驱逐就是直接拍死,很显然,鬼宫的人被它们划在拍死的范围内。
道路很快被熊兽清理出来,尸体拖到山体旁边挖坑埋了,地上的血迹蹭一蹭就被翻出来的土掩盖,熊宝举着湿漉漉的爪子,一脸忍耐,忍耐不伸舌头舔,它娘说了,要是敢舔,就打屁股。
熊宝躺在骡车上,举着爪子望天,啊~好像舔爪子啊,湿漉漉的好难受~
小驴很开心,它又可以拉着主人上路了,路旁边的草地上被啃秃一块,就这么会儿时间,公熊们在前面杀敌,它就躲在一旁淡定的啃草,吃饱的小驴心情很开心,甚至跟身旁的公熊聊起了天。
“嗬嗬~‘你们猎的猎物呢?什么时候烤了吃啊,能不能给我一块肉?’”
“嗷嗷?‘那玩意还能吃?我们都埋了。’”
小驴大惊,进而嫌弃:“嗬~‘你们太浪费了。’”
熊兽:“……”很浪费吗?要不然再挖出来?
钟子琦没有注意自家骡子居然惦记吃人肉,一心扑倒熊宝的教育中,她觉得有必要跟熊宝说说关于吃人的问题——这问题太严重了!
这问题不能直接问,要循循渐进,钟子琦坐到熊宝身边,熊宝还伸着爪子嗮太阳呢,看到娘亲过来,可怜兮兮的看了一眼。钟子琦笑眯眯的问:
“熊宝,你最爱吃什么啊?”
熊宝想想,回答:“嗷=V=‘是肉!’”
居然不是蜂蜜,熊兽是杂食性动物,肉类占饮食比例其实不到百分之三十,而熊宝确实很喜欢吃肉,它一头半大熊可以吃掉一头野猪,包括她自己都更偏好吃肉,看她爹应该也是无肉不欢,果然红熊族的血统不能与普通熊类对比。
钟子琦又问:“那你最喜欢吃什么肉?”
“嗷—V—‘老鼠肉’”熊宝咽咽口水,想到老鼠肉就有点饿了。
钟子琦揉眉头,儿子的口味太重了!
“你最讨厌吃的呢?”
熊宝一愣,怎么会有最讨厌的食物?它歪头想了一下,然后皱眉一脸厌恶的说:“嗷。‘人肉,血臭,肉也臭。’”刚刚那一口恶心死它了。
“……”
熊宝不喜欢人肉真是可喜可贺,可为什么她完全高兴不起来?
李家沟再往前走六日,就进入西北,穿过西北,越往北走越冷,前一晚下了场雨,气温更低,钟子琦裹着棉被坐在熊宝怀里,熊宝三米高的身子缩在一起给娘亲取暖,墨九衣服单薄,被风吹的脸色青白,虽然有内力护体,不至于冻坏,但是皮肤还是被冻的发白,这十天一路走来没有遇见一座城镇,也无法购买厚衣取暖,熊宝很想抱着大暖炉,但是它手臂没那么长,抱两个人就太挤了。
若是再变大点,小驴就拉不动了。
过了李家沟后,熊兽们就分散在山林中前行,现在也分布在民道两旁的树林中跟着。
又走了一段路,前方传来熊兽的吼叫声,钟子琦搓搓冻出鸡皮疙瘩的手臂,兴奋的说:“前方有城镇了,墨九,咱快点走。”
她买的棉被跟纳凉被一样,根本就不保暖,她现在每天坚持变身20个小时,如无必要不想变回熊身,这么一来面对寒冷的天气她就有点受不了了,只能躲在熊宝怀里,盖着它厚厚的毛发取暖。
墨九点头,拍着小驴屁股催它快点跑。
哒哒哒,民道上,一个骡车飞奔而过,奔着前方不远的桃林县跑去。
桃林县最近特别热闹,县里有名的大善人向员外家的小女儿要比武招亲,十里八乡会点功夫的都聚集在桃林县城,打算抱得美人归。
向员外的小女年方十六,闺名念,是附近有名的貌美女子,满十三的时候媒婆快要踏碎门槛,真可谓是一家有女百家求,向员外也甚是宠爱这名老来么女,女儿不点头,就绝对不嫁。
前段时间不知道怎么的,向念突然说要比武招亲,直接气晕老娘,他们虽然不是书香门第,但也是大户人家,怎么能将女儿嫁给个武夫?
但是不管向夫人如何反对,向员外宠女儿啊,比武招亲这事儿就这么定了下来,按照老员外的话,他大儿子继承家业,二儿子出门另立家业也闯出一番天地,三儿子在衙门里当差前途不错,四儿子饱读诗书已是秀才之身,他们老向家第四代各个出息,女儿想找个功夫高的也未尝不可。
但是向员外还是不希望招来个草莽女婿的,所以定了三个要求,头一条就是识文断字,第二条无作奸犯科身家清白,第三条无亲事在身。
头一条就刷下去一大波人,向员外还向附近最大的门派罗刀门递了帖子,但是得到冯大侠外出,归期不定,让向员外好生失望。
冯大侠侠名在外,女儿又喜欢习武之人,他要是能招到冯大侠做女婿,也是美事一桩,可惜,天不作美,冯大侠出门了。
钟子琦他们进城的时候,正是比武的前一天,他们连客栈都没找,直奔成衣铺子,买了一堆棉衣和厚棉被,这天是越来越冷了。
吃饭的时候听到隔壁座谈起向家比武招亲的事儿,听到冯大海的名字时墨九楞了一下,没想到冯大哥去雪山,居然错过这等好事儿了。
冯大哥一直想找个温柔贤淑的民家妻子,不知道回来是否会为此事懊悔?
墨九有些分心,愣呵呵的咬着馒头,想着冯大海回来听到消息会是什么表情。熊宝偷偷问钟子琦:“嗷嗷,‘娘亲,比武招亲是什么啊?’”
“比武招亲就是娶媳妇啊,谁打赢了,媳妇就是谁的。”
饭菜很快上来,熊宝坐在凳子上,抱着饭盆啃啃啃,小山一样的包子迅速下降,引起周围人的侧目,墨九对周围目光不为所动,钟子琦也已经习以为常,又要了一盆包子,也吭哧啃起来,速度不比熊宝差。
两盆包子也就吃个半包,熊宝最后吃了五个肘子才算是饱了,他们一路吃过来,当初卖鹿的一千两银子,也花的差不多了,墨九打算去衙门看看有什么值钱的通缉犯,赚点外快,钟子琦想的是去林子里再打点猎物,最起码来钱快啊,墨九抓贼还要时间。
第二天,天刚亮,墨九就去衙门抓贼去了,钟子琦想带熊宝出城进山打猎,熊宝躺在床上哼唧:“嗷嗷~‘我不舒服,我不想去打猎。’”
钟子琦惊了,熊宝可从来没生过病,怎么突然就不舒服了?
在跟钟子琦再三保证问题不大,就是有点不舒服后,熊宝终于送走了娘亲,趴在窗户上看着钟子琦走出客栈,消失在街角,立刻跳下地,扭一扭身子,越变越小,变的跟小老鼠差不多的大小,蹭蹭蹭的跑出客栈,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跑去。
它想去看看比武招亲是什么样子,昨天听人说感觉很热闹啊,熊宝好奇一晚上,终于在天亮前想出装病这一招留下来,钟子琦前脚一走,后脚它就溜了。
熊宝常听长毛说它要在明年开春找个媳妇啪啪啪生宝宝,熊宝不是很懂,后来被长毛灌输了好多媳妇的好,什么很舒服啊,很温柔啊,公熊最爽的事儿啊,搞得熊宝也有点好奇了。
媳妇到底长什么样子呢?
熊宝跑到擂台旁看了,发现,媳妇真他娘的漂亮啊!
向念盖着红盖头坐在擂台上,旁边坐着大哥二哥四哥和父母,三哥正在台上发言,她怀里抱着一只比熊犬,这只比熊是她哥去海外番邦给带回来的,长得憨头憨脑,特别像一只小棕熊。
熊宝盯上的,就是它。
熊宝觉得,它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可爱的小熊,比妮妮还可爱,熊宝兴奋了,它决定,它要把这个媳妇娶回家!
“各位乡亲父老,我向家在次搭擂台为我家么妹比武招亲,比武者不可亲事在身,不可作奸犯科,身世清白,想必大家都认得我,若是有人敢欺瞒我,那我向三必会让他牢底坐穿。”
下面人群哈哈哈大笑,向家老三也笑道:“这第三,乃是最为重要的一条,比武者必须会识文断字,只要满足以上三条,均可上台打擂,赢得头筹就可迎娶我家小妹,比武中不可致死致残,向家已经请来城中最有名的回春堂大夫坐诊,若有受伤可免费医治。若有人下手毒辣伤人性命,我向三也是要抓他坐牢的。”妹妹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出晦气事。
台下有人笑道:“你们向家规矩真多,比武刀剑无眼,不能致死致残还比个什么武啊。”
向三冷笑:“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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