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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江母似乎有些累了,揉了揉额头,轻轻叹了口气。
刚才那个冷面说‘保护好小姐’的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柔和下来,拿开江母轻轻放在太阳穴的手,自己替她按了上去,力气不轻也不重的按压,“别担心。”
简单的三个字,铿锵有力,是他保护妻女的决心。
江蕴也说:“娘,你别担心,一切就交给我和爹就好。”
江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知道自己该相信丈夫和儿子,只是忍不住的不安。 江蕴把江母按坐到石凳上,认真的看着她的双眼,“娘,你相信儿子。”
一年前的战火来得毫无预兆,他们毫无防备,丢了家里最需要保护的一个人。
江蕴苦寻一年,手下的人几乎倾巢出动,独独没想到,江柔居然被沈十三救走。
他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导致最后把注意力全都放在偏远之地,离江柔越来越远。
江蕴没有野心,但他有需要拼尽全力去保护的人。
这天下不安稳了。
一个月前就有消息传来,南楚和魏国结盟,已经在大秦边界蠢蠢欲动的试探。
这片土地,终究在他们这个时代,逃不过战火的洗礼。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列国逐鹿这么多年,势必要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君王,来终结这战火纷乱的年代。
江蕴要走一条最艰难的路。
他要做这个最后的君王,最锋利的尖刀。
天下一统,才能国泰民安,先有大国,才能安小家。
他要护江家人的一世平安,永远在一个平凡的小郡城里面,是做不到的。
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在一个国家面前,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显得太过渺小。军队的力量,只有军队能抗衡。
不置之死地,在将来战事突起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被动等死,不如奋起掌握主动权。
江家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们对每一个国家的归属感平平。
对江蕴来说,只是国家的名字不同而已。
但现在,他选择了替大秦奔波卖命。
因为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而大秦,对他们不一样了。
江柔在大秦。
她嫁了全大秦最不应该嫁的男人。
从此,江蕴还要用尽一切手段,保护沈十三,让自己的妹妹不至于变成寡妇。
他的目的就是平天下而安小家。
她的妹妹有了小家。
大秦是江家所有人以后的小家,所以选择了这个国家。
江母舍不得女儿,同样舍不得儿子。
没有为人父母的,愿意让自己的之女从事如此高危的职业,她也不愿意。
可世事不由人,生在乱世,就是这般无奈。
不搏一搏,大家抱在一起死,到时候儿子一样没有,女儿也活不了。
人的手上有三条命运线。
命运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叫做命运。
任由各国挑起战事,他们跟其他百姓一样在夹缝中生存,等待着不知道哪一天就和死神亲密接触,不如像沈十三一样,去争取保家卫国的权利。
至少国不覆灭,他们就安稳。
**
杏春楼是一座春楼,夜夜笙歌,能在里面玩儿姑娘的都是王公贵族。
因为里面的姑娘个个国色天香,
所以价钱也高。
一般人去不起。
楼子分为三层,越往上,姑娘越美,也越贵。
第三层楼只住了一个姑娘,名为许水枫,是杏春楼的花魁。
许水枫年方十六,今天是她卖初夜的日子。
盛京的各大纨绔聚集此地,来一睹花魁的姿容。
就算买不起,看一眼又不要钱,是吧?!
但很可惜,这一眼,在座的各位都没有看成。
因为许水枫还没有出场,就被一个神秘人以五百两黄金包了夜。
下都不下三楼,直接接客。
众位纨绔一边扼腕叹息连看上一眼都看不到了,一边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这么有钱的爹。
虽然大家都是纨绔,但纨绔和纨绔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就像这楼里的姑娘,大家都是姑娘,但一百两的和三百两的肯定不一样。
钱包不如别人鼓,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这杏春楼是盛京质量最高的烟花之地,姑娘在众青楼里都是排得上号的姿色。
姑娘虽不是个个都如许水枫那样的颜色,皮相比起其他青楼的姑娘却是高出一截。
各大纨绔虽然拿不起五百两黄金来睡一觉,可一般般的,还是不成问题。
此时三楼,许水枫的房间里,传来古琴如淙淙流水般的旋律,有温声笑语顺着门缝,流荡在走廊。
片刻后,房间里安静了下来,门从里面被打开,沈十三衣着整齐从里面走出来,大步下楼。
经过二楼的时候,被人喊住了。
“沈十三?!”
来人的语气很雀跃,也很欠扁。
沈十三只听了一耳朵,就听出了此人是谁,直接理也不理,继续往外走。
那人却不依不饶,跟着他屁沟后头追。
到最后更是直接从楼梯侧方钻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
沈十三看着面前的人,“滚。”
此人正是小国舅孙嘉良。
曾经被沈十三打断两颗门牙的那个。
他是在楼梯口拦住了沈十三,一看他来的方向,顿时就震惊了,“今天五百两黄金包花魁的是你?!”
沈十三很不耐烦,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忍住,不能一拳打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受到打击了,“现在当将军的都这么有钱么?!连五百两一晚的姑娘都玩儿得起?你特么还不留夜?太奢侈了吧?”
沈十三的忍耐限度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是想滚还是想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贵为国舅,沈十三再无法无天,也不敢乱拳打死他……最多掉两颗门牙。
不过没关系!改天他就去镶两颗玉的!
但是现在,他冒着被打掉两颗门牙的风险,也要大喊,“陛下也太偏心了吧?!”
沈十三看了他一眼。
行吧,你不选,那就老子帮你选。
遂抬脚,一脚把孙嘉良踹下了楼梯。
从杏春楼的姑娘都十分贵这个已知条件,可以得出这里的装潢也十分的奢华的结果。
既然装潢十分奢华,那楼梯必定也是十分的高。
孙嘉良拦在沈十三面前,都不用钻研技巧,直接抬脚随便一踹,他就跟个破皮球一样骨碌骨碌顺着楼梯一路滚到一楼。
在一楼大厅哎哟哎哟叫唤了两声,一张嘴,吐出一口牙。
那一口和着血的白花花的颜色,少说七八颗!
沈十三走下楼,目不斜视的从他的身旁走过,留下一片赞叹他姿势真潇洒的嗟叹。
小国舅应该庆幸。
沈十三没有帮他选想死……
地。
江母似乎有些累了,揉了揉额头,轻轻叹了口气。
刚才那个冷面说‘保护好小姐’的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下子柔和下来,拿开江母轻轻放在太阳穴的手,自己替她按了上去,力气不轻也不重的按压,“别担心。”
简单的三个字,铿锵有力,是他保护妻女的决心。
江蕴也说:“娘,你别担心,一切就交给我和爹就好。”
江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知道自己该相信丈夫和儿子,只是忍不住的不安。 江蕴把江母按坐到石凳上,认真的看着她的双眼,“娘,你相信儿子。”
一年前的战火来得毫无预兆,他们毫无防备,丢了家里最需要保护的一个人。
江蕴苦寻一年,手下的人几乎倾巢出动,独独没想到,江柔居然被沈十三救走。
他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导致最后把注意力全都放在偏远之地,离江柔越来越远。
江蕴没有野心,但他有需要拼尽全力去保护的人。
这天下不安稳了。
一个月前就有消息传来,南楚和魏国结盟,已经在大秦边界蠢蠢欲动的试探。
这片土地,终究在他们这个时代,逃不过战火的洗礼。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列国逐鹿这么多年,势必要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君王,来终结这战火纷乱的年代。
江蕴要走一条最艰难的路。
他要做这个最后的君王,最锋利的尖刀。
天下一统,才能国泰民安,先有大国,才能安小家。
他要护江家人的一世平安,永远在一个平凡的小郡城里面,是做不到的。
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在一个国家面前,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显得太过渺小。军队的力量,只有军队能抗衡。
不置之死地,在将来战事突起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被动等死,不如奋起掌握主动权。
江家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他们对每一个国家的归属感平平。
对江蕴来说,只是国家的名字不同而已。
但现在,他选择了替大秦奔波卖命。
因为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而大秦,对他们不一样了。
江柔在大秦。
她嫁了全大秦最不应该嫁的男人。
从此,江蕴还要用尽一切手段,保护沈十三,让自己的妹妹不至于变成寡妇。
他的目的就是平天下而安小家。
她的妹妹有了小家。
大秦是江家所有人以后的小家,所以选择了这个国家。
江母舍不得女儿,同样舍不得儿子。
没有为人父母的,愿意让自己的之女从事如此高危的职业,她也不愿意。
可世事不由人,生在乱世,就是这般无奈。
不搏一搏,大家抱在一起死,到时候儿子一样没有,女儿也活不了。
人的手上有三条命运线。
命运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叫做命运。
任由各国挑起战事,他们跟其他百姓一样在夹缝中生存,等待着不知道哪一天就和死神亲密接触,不如像沈十三一样,去争取保家卫国的权利。
至少国不覆灭,他们就安稳。
**
杏春楼是一座春楼,夜夜笙歌,能在里面玩儿姑娘的都是王公贵族。
因为里面的姑娘个个国色天香,
所以价钱也高。
一般人去不起。
楼子分为三层,越往上,姑娘越美,也越贵。
第三层楼只住了一个姑娘,名为许水枫,是杏春楼的花魁。
许水枫年方十六,今天是她卖初夜的日子。
盛京的各大纨绔聚集此地,来一睹花魁的姿容。
就算买不起,看一眼又不要钱,是吧?!
但很可惜,这一眼,在座的各位都没有看成。
因为许水枫还没有出场,就被一个神秘人以五百两黄金包了夜。
下都不下三楼,直接接客。
众位纨绔一边扼腕叹息连看上一眼都看不到了,一边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这么有钱的爹。
虽然大家都是纨绔,但纨绔和纨绔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就像这楼里的姑娘,大家都是姑娘,但一百两的和三百两的肯定不一样。
钱包不如别人鼓,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这杏春楼是盛京质量最高的烟花之地,姑娘在众青楼里都是排得上号的姿色。
姑娘虽不是个个都如许水枫那样的颜色,皮相比起其他青楼的姑娘却是高出一截。
各大纨绔虽然拿不起五百两黄金来睡一觉,可一般般的,还是不成问题。
此时三楼,许水枫的房间里,传来古琴如淙淙流水般的旋律,有温声笑语顺着门缝,流荡在走廊。
片刻后,房间里安静了下来,门从里面被打开,沈十三衣着整齐从里面走出来,大步下楼。
经过二楼的时候,被人喊住了。
“沈十三?!”
来人的语气很雀跃,也很欠扁。
沈十三只听了一耳朵,就听出了此人是谁,直接理也不理,继续往外走。
那人却不依不饶,跟着他屁沟后头追。
到最后更是直接从楼梯侧方钻到他面前,拦住他的去路。
沈十三看着面前的人,“滚。”
此人正是小国舅孙嘉良。
曾经被沈十三打断两颗门牙的那个。
他是在楼梯口拦住了沈十三,一看他来的方向,顿时就震惊了,“今天五百两黄金包花魁的是你?!”
沈十三很不耐烦,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要忍住,不能一拳打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受到打击了,“现在当将军的都这么有钱么?!连五百两一晚的姑娘都玩儿得起?你特么还不留夜?太奢侈了吧?”
沈十三的忍耐限度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你是想滚还是想死?”
孙嘉良觉得自己贵为国舅,沈十三再无法无天,也不敢乱拳打死他……最多掉两颗门牙。
不过没关系!改天他就去镶两颗玉的!
但是现在,他冒着被打掉两颗门牙的风险,也要大喊,“陛下也太偏心了吧?!”
沈十三看了他一眼。
行吧,你不选,那就老子帮你选。
遂抬脚,一脚把孙嘉良踹下了楼梯。
从杏春楼的姑娘都十分贵这个已知条件,可以得出这里的装潢也十分的奢华的结果。
既然装潢十分奢华,那楼梯必定也是十分的高。
孙嘉良拦在沈十三面前,都不用钻研技巧,直接抬脚随便一踹,他就跟个破皮球一样骨碌骨碌顺着楼梯一路滚到一楼。
在一楼大厅哎哟哎哟叫唤了两声,一张嘴,吐出一口牙。
那一口和着血的白花花的颜色,少说七八颗!
沈十三走下楼,目不斜视的从他的身旁走过,留下一片赞叹他姿势真潇洒的嗟叹。
小国舅应该庆幸。
沈十三没有帮他选想死……